法官建议提高生活意识的运动

在你变老之前,是否应该写一份生前遗嘱? 高等法院法官这样认为,专家律师也对他的建议表示支持。

一篇文章 每日镜报,集中于最近在保护法院举行的关于治疗患有痴呆症的养老金领取者处于最低意识状态的听证会。 法官弗朗西斯法官在伦敦高等法院家庭部门任职。 他还监督保护法庭的听证会。

法官说,他认为开展一项教育人们生前遗嘱的运动将是一个好主意 - 与器官捐赠运动一样,提高认识活动。 如果一个人患有严重的,无能为力的疾病,生活意志将阐明一个人想要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情。

生前遗嘱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但通常是指预先陈述或决定。

预先声明规定了一个人如何照顾和照顾,如果有人使用这种能力做出或做出决定,就可以使用。 预先决定是指某人在未来的医疗方面正式确定他们的意愿,以及他们是否愿意接受治疗。 它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那些照顾这个人的人必须遵循他们的指示,并允许某人拒绝治疗,即使这样做会导致他们死亡。

有关案件涉及 皇家伍尔弗汉普顿NHS信托基金会谁曾要求对他们照顾的老人的治疗作出裁决。 医院的医生想在他的肚子里放一根喂食管,但需要法官判断这是否合法。

代表该男子的律师并不反对,法官得出结论认为,养老金领取者无法做出决定。 但是,该名男子的家人因其治疗与医院发生冲突,并提出过失投诉。 他们没有参加听证会。

法官称案件“非常悲伤”,并且有很多这类案件。 如果患者虽然仍有能力这样做,但仍然是生前的意愿,那么法院可能不需要经常参与。

专业律师事务所同意法官,告诉镜报这样的运动是必要的。 詹姆斯贝雷斯福德 斯莱特和戈登 没有人喜欢考虑生病或死亡,但如果我们已经明确表达了我们的意愿,那么对于那些留下来照顾我们的人来说会更加友好。

他补充说,生前遗嘱不是唯一的选择,因为健康和福利持久的授权书将允许人们在他们不再具有心智能力的情况下,对他们想要发生的事情留下更详细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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