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儿童在无遗嘱中的地位如何? Finders是伦敦着名的Heir Hunters调查公司。

由于1926儿童领养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具有法律地位,这意味着领养儿童有权继承其养父母。 在无遗嘱的情况下,如果一个人被收养,他们就是他们养父母的继承人,不能继承他们的亲生父母。

Erskine Trust,Gregg和anor v Pigott以及[2012] EWHC 732(Ch)的案例证实了被收养人的“法定近亲”的地位。

该案件围绕1948的信托和解进行。 信托的唯一受益人在2010中死亡,没有继承人。 然而,她以前的姐姐留下了两个儿子,她在几年前就采用了60。 法院必须根据“50财产管理法”(AEA 1)的1925(1925)决定“法定近亲”的含义,以及“欧洲人权公约”是否可以对AEA 1925及其建设具有追溯效力1948结算。

受托人认为,AEA 46的1(47)(v)和1(1925)(i)并未将收养儿童列为“问题”或“法定近亲”,因此兄弟应被排除在无遗嘱之外。 另一方面,兄弟们认为1948法律不应适用于2010事实,并且应根据“欧洲人权公约”的8(家庭生活权)和14(禁止歧视)来解释和解。 他们还强调了一个被收养的孩子被发现对1939意愿提出索赔的案例。 Pla v Andorra [2006] 42 EHRR 25。

法官认定儿子接受公约会对现有遗嘱的构成和效果产生影响,并且可以追溯适用,只要这可以“没有不公平”。

相比之下,一旦被收养,并且无论其收养年龄如何,个人不再是他们的血亲父母的继承人。 美国弗吉尼亚州的2011案件,Kummer v Donak,282 Va.301(2011)维持了这些原则。

Mary Frances Kummer在她的53时被她丈夫的姨妈收养。 当她的血姐妹Justine Critzer在2006无遗嘱死亡时,该地产的管理员确定玛丽的孩子或一些远房表亲是唯一可能的受益者。 然而,弗吉尼亚巡回法院裁定,由于玛丽的收养,她的孩子不是贾斯汀的继承人。

弗吉尼亚最高法院在上诉后维持了裁决,其依据是,根据弗吉尼亚州法规64.1-5.1,被收养的子女不再是亲生父母的子女,而是被收养父母的子女,并且根据弗吉尼亚州法律,收养年龄与年龄无关。 因此,就无遗嘱继承而言,玛丽一旦被收养,便不再是其亲生父母或贾斯汀的妹妹的孩子。 这意味着玛丽和她的后代被剥夺了所有继承权,因此她的孩子不是贾斯汀的继承人,也无法从贾斯汀的无遗嘱遗产中继承。

需要考虑的另一个问题是,如果配偶认为他们没有得到充分的规定,他们可以受到质疑。

Barbara和Ron Lilleyman在2007结婚。 罗恩是一名w夫,并且在他之前的婚姻中有两个儿子。 芭芭拉放弃了兼职工作,卖掉了自己的房产,给罗恩带来了175,000的收益。 他们住在一个共同拥有的房子里,罗恩还拥有第二个房产作为度假屋。

芭芭拉不知道,在2008中罗恩改变了他的意愿,以便芭芭拉继承他的个人财产,小额年金,并且有权住在这两处房产直到她去世。 他的6m庄园的剩余部分将传给他的两个儿子。

在他去世后,芭芭拉根据1975的继承(家庭和家属条款)法案提出索赔(Lilleyman诉Lilleyman [2010] EWHC 821(Ch)辩称,她已经为她做了充分的准备。她赢得了索赔,两个属性是彻底转移到她身边。

在这些流氓交易员和欺诈性索赔变得越来越流行的时代,律师需要确保继承人的投资组合的每个方面在使用之前都是有序的。 在法庭上进行所有这些活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的是选择一个高度专业的遗嘱系谱学家公司,例如Finders。

欲了解更多信息和建议,请联系Finders,6-8 Vestry Street,伦敦N1 7RE 020 7490 4935

丹尼尔柯伦
丹尼尔是英国继承人狩猎行业的知名人物。 他来自伦敦西区的艾尔沃斯(Isleworth),一生大部分时间都住在伦敦。 自1990以来,他一直从事遗嘱谱系专业。 1997在另一家公司工作多年后,他在7成立了Finders。